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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GB/T 5135.19-20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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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

Automatic sprinkler system—Part 19 : Plastic pipe and fittings
GB/T 5135.19—2010
2010-09-26发布 2011-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目前已分为21部分:
——第1部分:洒水喷头;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第3部分:水雾喷头;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第6部分:通用阀门;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第8部分:加速器;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第10部分:压力开关;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
——第12部分: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第13部分:水幕喷头;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
——第15部分:家用喷头;
——第16部分:消防洒水软管;
——第17部分:减压阀;
——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
——第20部分:涂覆钢管;
——第21部分:未端试水装置;
......
本部分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第19部分。
本部分主要参照FM 1635《自动喷水火火系统用塑料管道及管件》(2005年英文版)、UL 1821《消防喷淋系统用CPVC管材及管件》(2003年英文版)制定。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2)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路博润特种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中国佑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环琪(太仓)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宋波、李毅、杨震铭、张强、罗宗军、杨丙杰、吴璠、林华义、曾相铎。

1范围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塑料管道及管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GB 50084—2001(2005年版)规定的火灾危险等级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I 级场所设置的湿式系统中,作为配水管及配水支管使用的氯化聚氯乙烯(PVC-C)塑料管道及管件(以下简称管道及管件)。其他塑料管道及管件也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033.1—2008  塑料  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第1部分:浸渍法、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法(ISO 1183-1:2004,IDT)
GB 5135.1—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洒水喷头
GB/T 6671—2001  热塑性塑料管材  纵向回缩率的测定(eqv ISO 2505:1994)
GB/T 7139—2002  塑料  氯乙烯均聚物和共聚物  氯含量的测定(eqv ISO 1158:1998)
GB/T 8802—2001  热塑性塑料管材、管件  维卡软化温度的测定(eqv ISO 2507:1995)
GB/T 8804.1—2003  热塑性塑料管材  拉伸性能测定  第1部分:试验方法总则(ISO 6259-1:1997,IDT)
GB/T 8804.2—2003  热塑性塑料管材  拉伸性能测定  第2部分:硬聚氯乙烯(PVC-U)、氯化聚氯乙烯(PVC-C)和髙抗冲聚氯乙烯(PVC-HI)管材(ISO 6259-2:1997,IDT)
GB/T 8806  塑料管道系统  塑料部件尺寸的测定
GB 50084-2001(2005年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标准尺寸比 standand dimension ratio
SDR
管道的公称外径与公称壁厚的比值。

4要求

4.1 外观
管道及管件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划痕、凹陷、破裂等现象。
4.2 标志
管道上应有清晰耐久性标志,标志内容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及尺寸、生产日期、生产厂名或商标、执行标准等。
管件上应有清晰耐久性标志,标志内容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名或商标、执行标准等。
4.3 材料
管道材料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管道材料的物理性能
4.4 基本参数
4.4.4  标准尺寸比

管道标准尺寸比(SDR)不应大于13.5。
4.4.2 尺寸偏差
管道平均外径与公称外径的偏差不应大于0.2mm,管道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4.4.3 工作压力
管道及管件额定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2MPa。
4.4.4 工作温度
管道及管件允许的最高工作温度不应低于49°C。
壁厚允许偏差
4.5 水压强度
4.5.1 管道及管件水压强度
按5.4.1 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件应无破裂、损坏。
4.5.2 活接头水压强度
按5.4.2 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件应无破裂、损坏。
4.6 粘接组合件水压强度
按5.5 规定的方法进行粘接组合件水压强度试验,试件应无破裂,损坏。
4.7 抗压强度
按5.6 规定的方法进抗压试验,试件不应出现损坏。本项试验后,按5.4.1 的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件应无破裂,损坏。
4.8 抗挠强度
按5.7 规定的方法进行抗挠试验,试件应无破裂、泄漏或其他永久性损坏。
4.9 抗弯曲性能
按5.8 规定的方法进行弯曲试验,试件不应出现永久性弯曲。
4.10 抗冲击性能
按5.9 规定的方法进行抗冲击试验,试件应无破裂、损坏。本项试验后,按5.4.1 的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件应无破裂、损坏。
4.11 抗振动性能
按5.10 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试件应无明显的磨损现象。本项试验后,按5.4.1 的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件应无破裂、损坏。
4.12 耐低温性能
按5.11 规定的方法进行低温试验,试件应无变形损坏。
4.13 压力循环
按5.12 规定的方法进行压力循环试验,试件应无破裂、损坏。本项试验后,按5.4 的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件应无破裂、损坏。
4.14 温度循环
按5.13 规定的方法进行温度循环试验,试件应无破裂、损坏。本项试验后,按5.4 的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件应无破裂、损坏。
4.15 长期静水压
按5.14 规定的方法进行长期静水压试验,试件应无泄漏、断裂及管道与管件分离等现象。
4.16 摩阻系数
按5.15 规定的方法进行摩阻系数测定试验,管道摩阻系数与产品公布值偏差不超过±10%。
4.17 管件当量长度
按5.16 规定的方法进行当量长度试验,管件当量长度与产品公布值偏差不超过+610mm。
4.18 产品标志耐久性
按5.17 规定的方法进行标志耐久性试验,试件表面标志应清晰可见。
4.19 耐火性能
按5.18 规定的方法进行耐火试验,试件应无破裂、损坏。
4.20 耐环境性能
4.20.1 耐温水老化性能
按5.19.1 规定的方法进行耐温水老化试验,试验后,试件的抗拉强度应不小于试验前的70%。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件应无破裂、损坏。
4.20.2 耐空气老化性能
按5.19.2 规定的方法进行耐空气老化试验,试验后,试件的抗拉强度应不小于试验前的70%。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件应无破裂、损坏。
4.20.3 耐光水暴露性能
按5.19.3 规定的方法进行光水暴露试验,试验后,试件的抗拉强度应不小于试验前的90%。
4.21 耐氨应力腐蚀性能
按5.20 规定的方法进行氨应力腐蚀试验,带有金属元件的管件不应出现裂纹、脱层或损坏。

 



5试验方法

5.1 试验要求

试验前,生产商应提供产品设计安装手册,标准中除注明的情况外,公差应符合附录A 的规定。所用的粘接剂要求参照附录B 的规定。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GB/T 5135.19-2010

5.2 外观检查

目测检查管道以及管件外观、标志,判断是否符合4.1、4.2 的规定。

5.3 尺寸测量

按GB/T 8806 的规定测量管道的平均外径,沿圆周测量壁厚最大值和最小值,数值精确至0.01mm,判断是否符合4.4 的规定。

5.4 水压强度试验

5.4.1 管道及管件水压强度试验
试件采用长度不小于公称直径10倍的各种规格管道及试验所需管件。
按要求将管道与管件粘接组合,在温度为(20±5)°C的环境下达到规定的试验固化时间,对试件以2.0MPa/min 的速率升压至额定工作压力的5倍,保持1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5.1 的规定。
5.4.2 活接头水压强度试验
试件采用长度不小于公称直径10倍的各种规格管道及活接头各一件。
按要求将管道与活接头粘接组合,在温度为(20±5)°C的环境下达到规定的试验固化时间,对试件以2.0MPa/min 的速率充压至额定工作压力的3.2倍,保持1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5.2 的规定。

5.5 粘接组合件水压强度试验

试件采用长度约为300mm 的最大公称直径管道及试验所需管件。
将最大公称直径的管道及管件和粘接剂分别在0°C(或产品设计安装手册中规定的更低温度)和49°C(或产品设计安装手册中规定的更髙温度)的环境中放置I6h,按要求将管道与管件粘接组合,按产品设计及安装手册中推荐的最小固化时间进行固化。随后按5.4.1 的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件的试验压力为产品设计及安装手册规定的压力值,但不低于额定工作压力,保压时间为2h,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6的规定。

5.6 抗压试验

试件采用长度约为300mm 的各种规格管道各一件。
将试件竖直放在试验平台上,以12.7mm/min 的推进速度挤压,达到最大压力890N 后保持5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7 的规定。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GB/T 5135.19-2010

5.7 抗挠试验

试件采用各种规格管道及试验所需管件。
如图1 所示,在管道中间粘接直通,在两端设吊架。吊架之间的距离为产品设计安装手册中规定的最大支架安装间距的2倍。按要求将管道与管件粘接组合,并在温度为(20±5)°C的环境下达到规定的试验固化时间后,对管道内充压至额定工作压力,同时在接头处施加0.5 倍充水管道重量的载荷P,保持1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8 的规定。

5.8 弯曲试验

试件采用长度约为1000mm 的各种规格管道。
将试件分别在(-18±3)°C、(21±3)°C以及最高工作温度的环境中放置24h,取出试件,将其一端固定,按产品设计安装手册中规定的最小弯曲尺寸从另一端弯曲试件,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9的规定。

5.9 抗冲击试验

试件采用长度约为300mm 的最大和最小公称直径管道及试验所需管件。
将管道分别在-18°C、0°C、21°C 环境中放置24h,取出后在5min 内分别用0.9kg 重锤敲打试件,使公称直径DN25mm 及以下的管道承受1.4kg·m 冲击力矩,公称直径DN25mm 以上的管道承受2.1kg·m冲击力矩。按要求将管道与管件粘接组合,在温度为(20±5)°C的环境下按规定的试验固化时间固化后,按5.4.1 的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10 的规定。

抗挠试验示意图

5.10 振动试验

试件采用长度约为600mm 的管道3根及三通、内螺纹接头、管帽。
按要求将管道与管件粘接组合,在温度为(20±5)°C的环境下按规定的试验固化时间进行固化后,将三通的两个支管固定在振动装置上,另一个支管的末端用产品设计安装手册中规定的管托支撑,并悬挂0.5kg的重锤,试验布置如图2所示。以30Hz频率,2mm振幅水平振动试件120h后,检查试件的磨损情况。本项试验后按5.4.1的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11的规定。
振动试验布置图

5.11 低温试验

试件采用长度约为900mm的各种规格管道。
将试件在(-20±2)°C的环境中放置5h,试验后,使试件沿倾斜水平方向45°的滑道自由滑落至水泥地面各一次,试验时试件底部距地面为1.5m,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12的规定。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GB/T 5135.19-2010

5.12 压力循环试验

试件采用长度约为500mm 的各种规格管道及试验所需管件。
按要求将管道与管件粘接组合,在温度为(20±5)°C的环境下按规定的试验固化时间进行固化后,以每分钟不超过10次的频率进行从(0〜2)倍的额定工作压力的压力循环试验3000次,本项试验后,按5.4的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13的规定。

5.13 温度循环试验

试件采用长度不小于公称直径10倍的各种规格管道,按要求将管道与试验所需管件粘接组合,在温度为(20±5)°C的环境下按规定的试验固化时间进行固化。向试件内充水排气并升压至0.35MPa。将试件分别放置在1.7°C、允许最高工作温度条件下各24h,共进行五次循环。本项试验后按5.4的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14的规定。

5.14 长期静水压试验

试件采用最大和最小公称直径的管道及试验所需的管件,管道长度不小于公称直径的10倍。
按要求将管道与管件粘接组合,在温度为(20±5)°C的环境下按规定的试验固化时间进行固化。向试件内充水排气并升压至规定的试验压力值,即管道环向应力为15.93MPa 时的内部压力值,按公式(1)计算试验压力值,将试件放置在允许最髙工作温度下持续1000h,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15的规定。

5.15 摩阻系数测定

试件采用长度为6.1m的管道。
根据下列公式在流速(3.1~5.5)m/s之间对毎种公称直径的管道测量五种流速下试件进出口的压力降,按公式(2)计算摩阻系数,判断计算结果是否符合4.16的规定。

5.16 当量长度试验

试件采用试验所需各种规格管件各1件,试件进出口各安装长度约为1m 相同公称直径的水平管道。
按要求将管道与管件粘接组合,在温度为(20±5)°C的环境下按规定的试验固化时间进行固化。在(3.1~5.5)m/s之间对每种公称直径的试件测量五种流速条件下试件进出口的压降,按公式(3)、公式(4)计算试件的当量长度,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17的规定。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GB/T 5135.19-2010

5.17 产品标志耐久性试验

 

5.18 耐火性能试验

5.19 环境试验

5.19.1 温水老化试验
试件采用约300mm 长的某一规格管道二组,每组三根。
将试件放置在(87±2)°C的蒸馏水中分別浸泡30d、90d、180d,取出后在环境温度(20±5)°C,相对湿度50%的条件下放置24h。
将其中一组试件与管件粘接组合,在温度为(20±5)°C的环境下按规定的试验固化时间进行固化,按5.4 的规记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水压强度试验要求的90%,保持1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20.1 的规定。
将另一组试件按GB/T 8804.1—2003、GB/T 8804.2—2003 中的规定进行抗拉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20.1 的规定。
5.19.2 空气老化试验
试件采用约300mm 长的某一规格管道二组,每组三根。
管道试件分别放置在(100±3)°C的热空气中30d、90d、180d,取出后在环境温度(23±2)°C相对湿度50%的条件下放置24h。
将其中一组试件与管件粘接组合,在温度为(20±5)°C的环境下按规定的试验固化时间进行固化,按5.4的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水压强度试验要求的90%,保持1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20.2的规定。
将另一组试件按GB/T 8804.1—2003、GB/T 8804.2—2003 中的规定进行抗拉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20.2 的规定。
5.19.3 光水暴露试验
试件应符合GB/T 8804.1—2003,GB/T 8804.2—2003 中有关片状CPVC塑料试样尺寸的规定。
试验装置采用每分钟旋转一周的金属筒,金属筒内保持温度为(63±5)°C。金属筒的中心位置垂直放置两根直径为12.7mm 的碳棒。形成碳弧的工作电压为交流(120〜145)V,工作电流为(15〜17)A。 金属筒筒壁上方设置一个用于向试件喷射水雾的固定喷嘴,水雾的覆盖范围为金属筒周长的15%。试件垂直放置在金属筒内侧,且面向碳弧灯。紫外线光照及紫外线下喷水雾试验每20min为一个周期,其中试件暴露在碳弧光中的时间为17min,暴露在碳弧光下并喷洒水雾的吋间为3min,试验周期为360h。
本项试验后按GB/T 8804.1—2003、GB/T 8804.2—2003 中的规定进行抗拉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20.3 的规定。

5.20 氨应力腐蚀试验

将带有金属元件的管件按GB 5135.1一2003 中7.19 的规定进行氨应力腐蚀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21 的规定。

6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所有产品出厂前应按表3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
6.2 型式检验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应按表3的规定进行型式检验:
a) 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中任何一项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 产品停产超过一年恢复生产吋;
c) 产品转厂生产或异地搬迁生产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3 组批
同一配方、同一生产工艺、相同材料的产品为一批。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续)

6.4 抽样
样品的抽取应在同一批中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样基数不宜少于检测样品数量的10倍。
6.5 判定准则
6.5.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的全部项目都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5.2 型式检验
对于所有规格的CPVC塑料管道及管件,4.3〜4.6、4.13~4.15、4.19~4.21 中任一条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其余各条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抽样检验,仍有一条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对在试验过程中使用的粘接剂品牌及型号应予以注释。

7包装、运输、贮存

7.1 包装
管道、管件及粘接剂应置于牢固可靠的包装箱内。相同规格的管道装入包装袋捆扎、封口,或按用户要求包装。相同品种和规格的管件装入同一包装箱,每个包装箱内的重量不宜超过25kg。 
7.2 运输
管道及管件在运输中应进行防雨淋、防晒处理,装卸时防止碰撞。不应在搬运过程中随意抛掷、暴晒、重压、沾污管道及管件,或在地面上拖拉管道。粘接剂在运输过程中不应靠近热源、明火。
7.3 贮存
管道如在室外长期储存,应使用非透明材料进行包裹。管件应尽量储存在原有包装内以避免灰尘及其他可能对其产生的损坏。粘接剂应储存在(5〜33)°C之间,并不应靠近热源、明火,且通风状况良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GB/T 5135.19-20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公差

本部分中使用的物理量未标明公差时,其公差要求按以下规定执行:
a) 角度:±2°;
b) 频率(Hz):测量值的±5%;
c) 长度:测量值的±2%;
d) 容积:测量值的±5%;
e) 压力:测量值的±3%;
f) 温度:测量值的±5%;
g) 时间:

 附录B(资料性附录)粘接剂要求

塑料管道选用的粘接剂,其基本性能要求见表B.1。

粘接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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