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XF/T 3004-202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1-05-01
下载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全文阅读 分节阅读 字号: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行业标准
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
Fire safety management for automobile gasoline/gas filling station
XF/T3004-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2020-11-10发布 2021-05-01实施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建春、马辛、马伟明、李云浩、胡逖、王余胜、周洋、谢佳、李苗、张坤、徐亮、苗迦熙、李丹丹。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岗位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站房设备管理、消防安全标识、防火防爆管理、防火检查与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演练、消防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营业性汽车加油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油加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其他加油加气站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球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火灾危险区域 fire hazardous area
    存在易导致火灾发生的危险物质以及火灾危险的区域
3.2 爆炸危险区域 hazardous area
    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数量达到足以要求采取预防措施的区域。

4一般规定

4.1 加油加气站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落实岗位职责和安全禁令,严帮站区内动火、用电管理,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及防火、防爆工作,建立完善消防档案,做好基础信息管理建设。
4.2 加油加气站应设置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人员和装备,结合加油加气站火灾特点做好经常性消防演练。
4.3 加油加气站内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15630的要求。

5岗位职责

5.1 经理(站长)职责
    经理(站长)是加油加气站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单位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并应做到如下事项:
    a)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b)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1次消防安全检查;
    c)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d)督促职工做好岗位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工作,查阅站内防火检查、巡查记录,并签字确认;
    e)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资金;
    f)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5.2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安全员是加油加气站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依法履行单位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并应做到如下事项:
    a)协助经理(站长)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做好站内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c)对站内检查、巡查中所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向经理(站长)汇报,提出书面处理建议;
    d)检查站内各岗位人员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及时发现并控制影响站内现场安全的事件;
    e)负责现场巡视与跟班作业,组织参与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学习、演练;
    f)做好消防安全信息的收集、传递、处理、保存及资料管理工作。
5.3 设备管理员职责
    设备管理员负责加油加气站内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与保养,应做到如下事项:
    a)严格遵守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b)负责经常性的设备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
    c)负责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更换设备润滑油,清扫、擦拭设备;
    d)做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建立设备、设施档案;
    e)负责站内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
5.4 加油加气员职责
    加油加气员负责加油加气站内的加油加气工作,应做到如下事项:
    a)严格遵守加油加气安全操作规程;
    b)定期做好加油加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c)参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学习、演练;
    d)对加油加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督促外来人员遵守站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禁止外来人员滞留现场。
5.5 卸油卸气员职责
    卸油卸气员负责加油加气站内的卸油卸气工作,应做到如下事项:
    a)严格遵守卸油卸气员安全操作规程;
    b)做好储油、储气罐区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c)参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学习、演练;
    d)负责卸油卸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禁止外来人员滞留现场或进行卸油卸气作业。
5.6 其他人员职责
    其他人员应严格执行站内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火灾报警和初起火灾扑救方法。

《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XF/T 3004-2020

6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1 消防安全制度
6.1.1 站内应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a)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b)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c)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d)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e)输油、输气线路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f)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g)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h)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6.1.2 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应予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6.2 安全操作规程
6.2.1 站内应制定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a)加油、加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b)卸油、卸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c)各种设备的计量、使用、维护、检修作业安全操能规程。
6.2.2 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应予公布,难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7站房、设备管理

7.1 一般规定
7.1.1 加油加气站内的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加油加气站罩棚顶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可为0.25h。
7.1.2 加油加气站内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应符合GB 50156的有关规定。
7.1.3 站内不应设置住宿、餐饮和娱乐等场所(设施)。
7.1.4 站内不应设置建筑面积大于50㎡的商店。商店内不应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7.1.5 站内各种设备的安装、验收、检修记录等资料应齐全。
7.2 设备管理
7.2.1 加油站设备设施管理
    定期检查加油机、油罐、输油管线、液位仪、潜油泵、油气回收等设备设施及附件,确保设备设施无渗漏、保持正常功能且性能良好。
7.2.2 加气站设备设施管理
    定期检查加气机、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储气井、压缩机、泵,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管线等设备设施及附件,确保安全装置定期检测,各连接部件密封良好,无泄漏。
7.3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7.3.1 对消防设施、器材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的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等管理档案,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严禁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
7.3.2 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箱或沙池等消防设施、器材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7.3.3 灭火器、灭火毯应放置于醒目且便于取用位置。灭火器应保持标识清晰,各种部件不应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缺陷,存放地点及环境应符合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保。
7.3.4 消防沙箱或沙池内应保持沙量充足,不应存放杂物,沙子应保持干燥不结块,不含树叶、石子等杂质,附近应配置沙铲、沙桶、推车等灭火和应急处置辅助器材。

8消防安全标识

8.1 加油加气站的车辆及人员进出口处应设置醒目的“进站消防安全须知”标识,明确进入加油加气站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8.2 加油岛、加气岛的罩棚支柱醒目位置应设置“严禁烟火”“禁打手机”“停车熄火”标识。
8.3 站房、变配电间、库房、锅炉房等火灾危险区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火灾危险区域”等标识。
8.4 站内卫生间墙面上应设置“严禁烟火”“禁止吸烟”标识。
8.5 油、气运输车辆及车载储气瓶组拖车应划定固定车位并设置明显标识。
8.6 加油加气站的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应有明显的界限标识。
8.7 加油加气站应加强对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管理,如有损坏、缺失的,应及时更换。

9防火、防爆管理

9.1 一般规定
9.1.1 加油加气站应明确划分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严格控制明火,严防因摩擦和撞击产生静电、机械火花引发爆炸火灾事故。
9.1.2 严禁使用油罐车直接向机动车加注油品。
9.1.3 公共交通车辆不应载客进入加油加气站。
9.2 明火控制
9.2.1 加油加气站内应落实以下严格控制明火的措施:
    a)加油加气站内严禁吸烟;
    b)严禁对未熄火车辆加注油品;
    c)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严禁使用火种、非防爆移动通信工具及器材;
    d)摩托车加油前,驾驶人员应熄火并离开驾驶座位;加油后,应用人力将摩托车推离加油机4.5m以外,方可启动驶离。
9.2.2 加油加气站内应落实以下动火管理措施:
    a)如需进行明火施工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落实安全监护人员,经本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b)动火期间严禁营业;
    c)动火现场应挂警示牌、增设消防器材,安全监护人员应到现场监督动火人员按照动火审批的具体要求作业;
    d)动火完毕,监护人员和动火人员应共同检查和清理现场。
9.3 防止摩擦与撞击
    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应采取下列防止摩擦与撞击产生火花的措施:
    a)机械转动部件应保证润滑良好,及时加油并经常清除可燃污垢;
    b)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地面应铺设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并不应穿带铁钉的鞋;
    c)搬运金属容器时,严禁在地上抛掷或拖拉,在容器可能碰撞部位应覆盖不产生火花的材料;
    d)维修作业应使用防爆和不产生火花工具。
9.4 防止电气火灾
9.4.1 加油加气站火灾和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应符合GB 50058的有关规定。
9.4.2 加油加气站内设置汽车充电装置时,不应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且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不超过2台。
9.4.3 站房内不应设置大功率电器设备。
9.4.4 洗车区电源插座安全高度离地面1.5m,洗车区域的配电箱应有严密防水措施和警示标识,且日常上锁,保持关闭状态。洗车区域的电源插座需加装防水盖板,且每日检查防水效果。
9.4.5 仓库内严禁使用高温照明灯具。且照明灯正下方严禁放置可燃物。
9.5 防雷、防静电
9.5.1 加油加气站防雷、防静电设施的设置应符合GB 50156的有关规定,其装卸场地应设置为油、气罐车跨接导除静电的装置。
9.5.2 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每年进行两次检测。
9.5.3 严禁直接用加油枪向绝缘性容器内加注油品。
9.6 防泄漏
9.6.1 加气站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按规定检测,保持良好状态。
9.6.2 撬装式加油装置四周应设防护围堰或漏油收集池,防护围堰或漏油收集池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储罐总容量50%。防护围地或漏油收集池应采用不燃烧实体材料建造,且不应渗漏。

10防火检查、巡查

10.1 加油加气站应每月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
10.2 加油加气站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
10.3 加油加气站员应每日进行岗位自查。岗位自查包括以下内容:
    a)加油加气设备运行情况;
    b)现场突发情况应对与处置;
    c)交接班时有无异常;
    d)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XF/T 3004-2020

11火灾隐患整改

11.1 加油加气站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11.2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加油加气站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停业整改。
11.3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11.4 对当地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加油加气站应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消防救援机构。

1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2.1 加油加气站对每名员工应至少每年进行1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2.2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有关石油产品的火灾危险性及火灾预防等基础知识;
    c)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安全疏散、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12.3 加油加气站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情况,应记录存档。

1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演练

13.1 加油加气站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加油加气站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火灾危险性分析;
    b)火警处置程序;
    c)承担灭火、疏散、通信联络、保卫、救护等任务的责任人;
    d)初起火灾扑救、应急疏散、通信联络、安全防护、人员救护等处置行动的组织程序和具体措施。
13.2 加油加气站应当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演练。
13.3 组织演练时,应在加油加气站入口处设置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
13.4 每次演练结束后,均应做好记录,保存演练档案资料,并结合演练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内。

14消防档案

14.1 一般规定
    加油加气站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应翔实、准确,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不应漏填、涂改,并根据单位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14.2 档案内容
14.2.1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a)单位基本概况;
    b)总平面图;
    c)工艺流程图;
    d)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图;
    e)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f)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分布和具体情况;
    g)重点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及人员情况;
    h)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i)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j)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k)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l)加油加气站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法律文书。
14.2.2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a)住建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b)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维修保养记录:
    c)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d)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e)动火审批记录;
    f)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检测记录;
    g)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h)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包括演练脚本、演练讲评、演练音像资料等);
    i)历次火警、火灾情况记录;
    j)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k)其他应备案的记录。
14.3 档案保管
    加油加气站应确定消防档案保管人员,一般挡案资料应保在10年以上,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手续、法律文书等应利久保存。

条评论
评论
  • 很好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